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最近刑事判決研究
Studies of Recent Criminal Court Judgments 
開課學期
106-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謝煜偉 
課號
LAW5561 
課程識別碼
A21 U628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四6,7(13:20~15:10) 
上課地點
法1402 
備註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4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61LAW5561_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是結合刑事實體法與程序法上問題的判決分析暨研討課。因此修課同學需具備基本的刑事實體法與訴訟法的知識背景。
本課程希望透過近期判決的整理與批判閱讀,培養修課學生就具體刑事事件所涉及之實體問題及程序問題的判決分析能力。本課程之進行方式由授課教師事先指定近期重要的最高法院判決,修課同學分成10組,一組4位,大學部及研究所同學分別平均分配至每一組。報告組同學需將歷審判決分別就事實概要、實體爭點及程序爭點、判決結果整理清楚,並就該事件所涉及之問題點具體說明學說與實務見解的現況。隔週報告的同學即為當週報告組的評論組。報告組報告完畢後,先由評論組同學主評,再由全體同學共同討論,最後由授課教師整體講評。
本課程第一週,將發放判決報告進度表給修課同學,並在課程助教協助下分組。
第二週由授課教師講授閱讀判決之基本原則,並以一則判例評釋為例。
第三週為準備週,不上課。
第四週起開始分組報告。 

課程目標
透過分組報告與討論使修課同學有機會將抽象的理論應用在具體的事實關係,並培養刑事判決分析與研究的基本能力。因此,報告及上課參與為主要評分之依據。期末須繳交完整的判決評析作為期末報告評分之用。

評分比重:
課堂發表 40%
平日參與 30%
期末報告 30%
 
課程要求
本課程要求修課同學分組認領進度表列之判決,並事先閱讀相關資料。報告時需提出書面資料供其他同學參考,而非該週報告者亦請積極發言。

本課程的要求
一、課堂報告應至少具備以下數項內容:
(1) 本案所涉及之犯罪事實(除文字外亦可用圖表呈現)
(2) 爭點
a. 事實認定部分 b. 程序法部分 c. 實體法部分
(3) 歷審判決結果(特別是有複數最高法院判決時,需整理其中論理之差異)及上訴意旨
(4) 關於上述爭點之學說與實務見解的現況
(5) 己見與結論
二、報告之注意事項:
報告前二天(亦即週一晚上以前)需將報告書面電子檔(請存成pdf格式)上傳至ceiba之課程網頁供修課同學下載,報告時可自行準備投影片(非強制)。


三、期末報告之繳交注意事項
1. 內容:就該案件完整之判決評析
2. 語言:正體中文
3. 書寫體例:請依照學術期刊格式書寫(不附參考書目)
4. 內容要求:必須包括問題意識、學說或實務見解整理、學說及實務見解的問題點、自己的見解、結論。至於各項內容的所佔篇幅比重可自行調配。
5. 字數:10000-15000字
6. 繳交方式:請一組交一份期末報告,將檔案儲存成pdf檔,由組長email至授課教師信箱
7. 繳交期限:另行決定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待補 
參考書目
待補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課堂報告 
40% 
 
2. 
平日參與 
30% 
 
3. 
期末報告 
30%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9/14  分組、決定報告順序 
第2週
9/21  如何讀判決
請事先閱讀的判決(其及歷審判決):
*案例一: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更(一)字第22號、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740號判決
*案例二: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1439號判決 
第3週
9/28  同上週 
第4週
10/5  準備週(不上課) 
第5週
10/12  準備週(不上課) 
第6週
10/19  準備週(不上課) 
第7週
10/26  報告: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392號判決
賴顗安、江志嘉、何翊瑋 
第8週
11/2  報告: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7號判決
余甯慈、張至柔、常子薇、胡葳 
第9週
11/9  期中考週(不上課) 
第10週
11/16  報告: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4404號判決
林志洋、鍾政達、黃梓琳、陳宓 
第11週
11/23  報告: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42號判決
吳軒宇、蔡承諭、李承澤、林聖倫 
第12週
11/30  報告: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009號判決
劉真、吳俐萱、顏良家、林佳儀 
第13週
12/7  報告: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553號判決
陳庭琪、高世軒、高珮瓊、黃則瑀 
第14週
12/14  報告: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771號判決
林愷橙、吳庭儀、吳仲民、王詠心 
第15週
12/21  報告: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626號判決
黃競文、陳育驊、許儒珩、凃冠宇 
第16週
12/28  報告: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788號判決
馬楚涵、林容、鄭婷伊、張祐誠 
第17週
1/4  (不上課) 
第18週
1/11  期末考週(不上課)